- 依據本校學生學習輔導實施要點辦理。
- 為協助有特殊學習需求及學習困難學生,並鼓勵學生投入服務學習,爰辦理旨揭方案,獎助學生擔任課業輔導員,提升受輔學生之學習成效,申請期程及方式如下:
- 申請期程:114年4月7日(星期一)起至4月29日(星期二);5月2日(星期五)於本處教學發展中心網頁公告通過名單。課業輔導員一學期以獎助一次為原則,將依經費調整通過件數。
- 申請方式:
- 填妥「學生課業輔導員學習獎勵方案申請表」,核章後於期限內擲交教學發展中心。
- 經審查通過之課輔員,需於課輔結束後提交課業輔導學習紀錄。
- 相關表件亦可至教學發展中心網頁下載(中心首頁→學習促進→學生課業輔導員學習獎勵方案),網址:https://www.ctld.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