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校114-2學期「學生生活助學金」申請案(115年2月1日至2月26日17時截止)

  1. 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於學校網站進入校務行政入口 ,點選〔學雜費繳費系統〕-學雜費_學務(正式)-生活助學金,填寫與上傳資料。
  2. 申請資格:
    • 學士班學生家庭年所得未達新臺幣90萬元;碩博士學生家庭年所得未達新臺幣70萬元,且年利息所得未超過2萬元。
    • 經導師推薦家庭遭逢急難變故或經濟情況急需扶助、及因美國關稅影響而遭遇生活變故學生之學生。
  3. 須上傳資料:
    •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含父母與本人)。
    • 父母與本人之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 其他:境外生、所得不符合規定但有特殊經濟扶助需要,或因美國關稅影響而遭遇生活變故者,檢附個人報告與相關證明,得經學系所導師與主任/所長推薦申請。
  4. 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與申請相關資訊,請參見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生活助學金網頁。
  5. 詳見: https://assistance.sa.ntnu.edu.tw/ministry-ed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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