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學士班生 繳交學雜費請多加留意-

請自行下載 繳費單

http://ap.itc.ntnu.edu.tw/FreshLogin/

 

110-1學費繳費單已上線,請將下列繳費相關訊息轉知系所同學繳納。

另外,特別說明新舊制的實施方式:

一、107學年度前入學適用舊制學生,每學期於開學前繳納學雜費基數,選課結束後按所修學分數繳納學分費。

二、108年度起入學學生適用新制,修業前4學期每學期於開學前繳納學雜費基數及基本學分費,第5學期起僅收取學雜費基數至其畢業止;教育學程課程及個別指導費將於選課結束後另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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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學期 學士班 註冊繳費注意事項

1、繳費期限:即日起至110年9月22日止。請至繳費網頁列印繳費單,並持單至中國信託銀行、郵局、便利超商
       (需自付手續費) 臨櫃繳交,或以ATM轉帳、信用卡線上繳款。逾期請至中國信託銀行、郵局臨櫃或以ATM轉帳繳款。
2、指定科目考試後分發之新生,於9月14日起繳費;音樂個別指導課費用及延畢生學分(雜)費,預計於11月中旬開始繳          費。請注意:依本校110學年度學士班學生收費標準說明四規定,延長修業年限期間,修習學分數超過9學分者,收取          全額學雜費。
3、未依規定繳納學雜費者,視同未註冊,依本校學則規定應予退學
4、繳費單係暫依109學年度第2學期在學名單製作,該學期畢業生請勿繳費,若未符繳費註冊資格者,所繳金額將全額無息        退還。
5、辦理就學貸款或減免後,其應繳金額顯示為0元者,繳費單僅供存查。
6、繳費收據請妥善保管,可提供申請補助或證明使用。以ATM轉帳及信用卡繳款者,請於3個工作日後上網列印繳費證
       明;如需列印「繳費單」,請於繳費前列印,繳費成功後無法自行列印。
7、如有疑義,請洽本校出納組7749-1343(繳費方式)、註冊組7749-1077(學籍)、生輔組7749-1058(就學貸款)、
      7749-1057(減免)或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客服專線0800-017688(繳費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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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第1學期博士班、碩士班、在職專班研究生學費繳費單注意事項

1.繳費期限

(1)研究所新生:即日起至110年8月31日(二)

(2)研究所舊生:即日起至110年9月22日(三)止

2.繳費方式

請自行列印繳費單到中信銀、郵局臨櫃、便利超商(自付超商手續費)或以ATM轉帳、信用卡繳款。逾繳費期限者,請到中信銀、郵局臨櫃繳費或以ATM轉帳。

3.請注意:未依規定繳納學雜費與學分費者,視同未註冊,新生取消入學資格,舊生應予退學

4.繳費收據請妥善保管,可提供申請補助或證明使用。以ATM轉帳、信用卡繳款者,請於3個工作日後上網列印繳費證明。

5.辦理就學貸款者,繳費單金額為:應自付之貸款不足差額;因減免或貸款應繳金額為0元者,無需繳費。

6.如有疑義,請撥本校出納組電話7749-1343(日間學制繳費內容)、7749-1346(在職專班繳費內容)、生輔組7749-1058(就學貸款)、7749-1057(減免)或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客服專線0800-017688查詢(繳費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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