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學期博士班、碩士班、在職專班研究生學費繳費注意事項

本校教務處公告

http://www.aa.ntnu.edu.tw/news/news.php?Sn=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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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第1學期博士班、碩士班、在職專班研究生學費繳費單注意事項

1.繳費期限

(1)研究所新生:即日起至111年8月19日(五)止。

(2)研究所舊生:即日起至111年9月5日(一)止。

2.繳費方式

請自行列印繳費單到中信銀、郵局臨櫃、便利超商(自付超商手續費)或以ATM轉帳、信用卡繳款。

3.請注意:未依規定繳納學雜費與學分費者,視同未註冊,新生取消入學資格,舊生應予退學

4.繳費收據請妥善保管,可提供申請補助或證明使用。以ATM轉帳、信用卡繳款者,請於3個工作日後上網列印繳費證明。

5.辦理就學貸款者,繳費單金額為:應自付之貸款不足差額;因減免或貸款應繳金額為0元者,無需繳費。

6.自111學年度起,107學年度前入學學生併入新制收費,修業前4學期(不含休學)每學期於開學前繳納學雜費基數及基本學分費,第5學期起僅收取學雜費基數至其畢業止。

7.如有疑義,請撥本校出納組電話7749-1343(日間學制繳費內容)、7749-1346(在職專班繳費內容)、生輔組7749-1058(就學貸款)、7749-1057(減免)或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客服專線0800-017688查詢(繳費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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