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110-1起學分抵免改採線上申請+紙本審核方式,請見教務處公告之「學生抵免學分辦法」、「學分抵免申請SOP」、「研究生抵免學分注意事項」、「可重複修習科目之抵免申請方式」說明辦理。https://www.aa.ntnu.edu.tw/zh_tw/GSD/CreditTransfer02
二、本學期線上抵免學分系統辦理時程如下:
開放受理時間:(可送出並列印申請表進行審核)112年8月28日(一)起至112年9月8日(五)止
三、有關學分抵免審核注意事項:
(一)請先詳閱教務處公告之 「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二)「修習研究所課程經原校認證申請書」下載路徑:教務處/教務表單/研究所/特殊事項類
必於截止日9/8(五)前將申請表送教務處研教組/公館教務組辦理,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