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校112-1學期學生課業輔導員學習獎勵方案第2階段申請(10/23-11/10)

本獎勵係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學習輔導實施要點」辦理,為獎勵學生投入服務學習,擔任課業輔導員(以下簡稱課輔員),以同儕輔導方式協助有特殊學習需求及學習困難學生。

申請期程及方式如下:

  • 第二階段申請期程:112年10月23日(一)起至11月10日(五) 提出申請
  • 通過名單公布: 11月17日(五)於教務處處教學發展中心網頁公告

課業輔導員一學期以獎助一次為原則,將依經費調整通過件數。

申請方式:填妥「學生課業輔導員學習獎勵方案申請表」,核章後於期限內擲交教學發展中心。
經審查通過之課輔員,需於課輔結束後提交課業輔導學習紀錄。
相關表件亦可至教學發展中心網頁下載(中心首頁→學習促進→學生課業輔導員學習獎勵方案),網址:https://www.ctld.ntnu.edu.tw/

詳細內容請見教發處公告: https://ctld.ntnu.edu.tw/%e5%ad%b8%e7%94%9f%e5%ad%b8%e7%bf%92%e6%88%90%e9%95%b7/%e5%ad%b8%e7%94%9f%e8%aa%b2%e6%a5%ad%e8%bc%94%e5%b0%8e%e5%93%a1%e5%ad%b8%e7%bf%92%e7%8d%8e%e5%8b%b5%e6%96%b9%e6%a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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