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學期-學士班學分費及雜費繳費通知 教務處最新公告資訊如下 https://www.aa.ntnu.edu.tw/ 本階段為收取延畢生之學分費、雜費及修習音樂個別指導課程費用。 繳費期限:即日起至113年10月14日止。請持繳費單至中國信託銀行、郵局、便利超商(自付超商手續費)臨櫃繳費,或以ATM轉帳、信用卡線上繳款、Taiwan Pay繳款。逾期請至中國信託銀行及郵局臨櫃繳費。 w詳細說明請參閱網址:請點我 w前往繳費 Post author:he Post published:2024 年 10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