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科會】114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

*申請研究計畫之學生及指導教授之資格如下:
(一)學生:已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學業成績優良,且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1.公私立大學院校二年級(含學士後學系一年級、科技大學或技術學院二年制一年級)以上
        在學學生。但不包括碩士班及博士班研究生。
     2.公私立專科學校五專制三年級以上或二專制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
(二)指導教授:
    1.符合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且願意提供研究設備(含儀器設備及圖書設備等)
       指導學生從事研究工作者。但曾指導學生執行本項研究計畫而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
       不得擔任指導教授。
    2.指導教授每年度以指導二位學生為限

*申請期限:本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申請人請於114年2月18日(星期二)上午9時前完成線上申請
作業(含就讀系所線上確認及指導教授上傳初評意見表並線上送出),並繳交本校「申請國科會大
專學生研究計畫檢核表」(含學倫修課證明)
紙本予「指導教授系所」,並請「指導教授系所」
於114年2月18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列印申請名冊1份,經主管核章後,連同申請人檢核表一併
送至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俾利依限彙整函送國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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