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學期-期中停修114/3/31~114/5/9

期中停修

113學年度第2學期 日間學制

一、申請日程:
114年3月31日(一)8:00至5月9日(五)23:59
*密集課程申請停修期間訂於「第一次課程結束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至課程結束前最後一個工作日止」
*TAICA課程停修申請期間訂於114年3月31日(一)8:00至4月24日(四)12:00
「機器導航與探索」不接受期中停修;「機率與統計」、「深度學習」請檢附校外教師同意證明;其餘課程請檢附校內
協同教師同意證明。

二、申請方式
停修校內外課程皆需於申請期間內登入校務行政入口網教務資訊系統(學生)→選課相關→歷次課程停修申請【停修操作手冊(學生版)
*採全線上審核,但校外課程(含臺灣大學系統課程)須另上傳「校外教師的同意書」。
*有關申請後取消:簽核流程中可於線上撤單,但簽核完成即無法撤單,申請停修前請多加考量,確定後再申請。

三、流程:
學生線上送單→授課教師簽核【校外課程(含臺灣大學系統課程)須上傳「校外教師的同意書」】→導師簽核(停修超過3學分)→系所助教簽核→系主任/所長簽核→課務組轉入停修
*請自行注意簽核情形至「審核完成」,若教師多日未簽核,請與教師聯繫確認,超過114年5月16日(五)17:00未簽核完畢,視為教師或系主任/所長不同意停修申請。

四、審核結果:
1.請於截止日後三個工作日後自行登入教務資訊系統(學生版)於「我的選課」(非選課清單)確認本學期停修課程記錄。
2.停修之課程於成績單欄註明「W」,其學分數不計入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

五、授課教師、學術導師、系所助教、系所主任審核
請登入校務行政入口網→教務相關系統→停修課程簽核系統【停修操作手冊(教職員版)
*請於期限內進行簽核,逾期未簽核,視為不同意停修申請。

六、校外學生:
1.臺大、臺科大學生:請依所屬學校規定的停修期間,依所屬學校規定辦理(三校會進行資料交換)。
2.非臺大、臺科大之校際選課學生:請至「校際選課系統」申請。【停修操作手冊(校外學生)
3.旁聽選讀:請填寫「旁聽選讀學生課程停修申請表」經授課教師簽核後交至課務組。

七、注意事項:

1.請自行注意簽核情形至「審核完成」,若教師多日未簽核,請與教師聯繫確認,超過114年5月16日(五)17:00未簽核完畢,視為教師或系主任/所長不同意停修申請。
2.停修課程每學期以不超過3學分為限。但情況特殊經導師、就讀系(所)主管同意者,不在此限。
3.依規定應繳交學雜(分)費之課程停修後,其學雜(分)費已繳交者不予退費,未繳交者仍應補繳。

可參考 教務處網頁:

https://www.aa.ntnu.edu.tw/zh_tw/selectives/Dayschool/mid_suspen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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