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4-1學期傑出教學助理遴選

一、為確保教學助理表現優良,有效達成協助教師傳遞優質課程內容,提升教學助理整體品質,

      依據本校傑出教學助理獎勵要點 辦理遴選,肯定教學助理對教學之貢獻。

二、凡本校在校教學助理符合申請資格,曾於113年度第2學期擔任教學助理,其教學助理期末

       課程表現評鑑分數達4.0分以上者(5人以上填答),可提出申請。

三、本學期申請日為114年9月1日(星期一)至9月15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申請人於期限內

      向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 https://ctld.nt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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