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徵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約用人員徵才

一、職稱:行政專員

二、性別:不拘。

三、名額:1名。

四、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且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士以上學位。

(二)熟練電腦文書處理及公文寫作能力,具學校行政工作經驗且熟悉人事、師資培育相關業務者優先考慮。

(三)具CEFR 語言能力參考指標 B1 級(含)以上檢定證明者 (全民英檢中級、多益550以上,或其他相同等級英語檢定)。

(四)具責任感及團隊精神、行政溝通及協調能力佳,能不斷自我學習與獨立作業。

(五)接獲錄取通知後可立即上班者。

(六)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五、工作內容:

(一)系所人事、教師聘任相關業務。

(二)系所學士班教務、招生。

(三)中等師資培育相關業務。

(四)系所課程安排與該系網頁維護。

(五)相關會議與評鑑資料準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待遇:依本校約用人員薪級表支薪(行政專員)。

七、工作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辦公室。

八、應徵方式:

本職缺請以網路報名,並於114年10月1日前請檢具履歷、簡要自述、學歷證明、英語檢定、證照、身份證正反面及相關證明文件,彙整為單一電子檔,於公告期間以電郵寄至hphe@deps.ntnu.edu.tw(主旨:應徵衛教系約用人員_<姓名>),逾時不予受理。

九、聯絡人: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邱先生,聯絡電話:(02)7749-1719;聯絡信箱:chiu1216@ntnu.edu.tw。

十、備註:

(一)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所送履歷表資料如填列不實或舛漏者,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先行書面審查,合者擇優參加面試(面試時先實施人格及智力測驗),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及退件。

(四)本項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另增列備取人員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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