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職缺]臺北市衛生局徵約聘管理師1名

  • 職稱基本資料
    • 職稱:  約聘管理師
    • 需求人數: 正取1名、候補2名
    • 薪點:  296至376薪點(4萬1,173元至5萬2,301元) 新進人員須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
  • 資格條件
    • 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得有學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6個月以上工作經驗者。
      3.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護理、心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醫事相關系所學士以上畢業。
  • 工作項目
    1. 執行精神病病人與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相關業務。
    2. 定期填報相關紀錄、彙整數據成果及經費行政作業。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東南區
  • 甄選方式: 面試
  • 甄選程序
    1. 本表由用人單位填寫,經人事室審查、機關首長核定後實施之。
    2. 甄試請依「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年度計畫聘僱人員自行辦理公開甄選作業規範」辦理,如採筆試請另依「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暨各區健康服務中心各項人事甄試作業專案機密維護注意事項」辦理。
    3. 職缺上網公告須公告7日以上(不含刊登起日,末日不能為假日),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並由人事室上網公告徵才事項。
  • 應徵方式
    •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至(5)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1)身分證影本(如為非本國地區人士請檢附近3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或謄本上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2)兵役證明文件(退伍令、退役證明書或免役證明文件等)(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4)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2、前開程序均已完成始算報名成功,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並擇優公告甄試名單。如欲確認線上報名(含本局事求人網站及人事總處事求人網站)是否完成,請致電本局人事室邱小姐(02-27208889-7145);確認工作內容,請致電心理衛生科,黃奕融(02-2720-8889#7162)。
  • 聯絡人/聯絡電話: 黃奕融/(02-2720-8889#7162)
  • 備註
    1. 本次甄選採線上報名,請確認人事總處事求人網站(請確認必要文件均已上傳)完成報名。
    2. 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並自實際到職日起依本局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試用3個月,試用考核成績不滿70分者,予以解聘(僱);116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3. 本聘用計畫經費係由衛生福利部專款補助,如遇補助經費刪減、中止或聘用原因消失,應檢討減聘或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 新進人員需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
    5. 本職缺錄取人員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之情事,並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兼職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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